×

会员登录

请使用微信扫码

微信登录二维码

扫码后自动注册/登录

着大衣有缘不礼

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35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决正二部律论,着大衣者,入村,见师僧上座别人,不得礼。由敬处尊,当自陈意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不礼皆据对别,不约对僧。注出所以。敬处尊者,即指大衣。恐彼不知,故须陈意,应云:‘某甲身着大衣,不得设礼。’”(事钞记卷三○·四一·二○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用户评论

评论问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