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杂语)大乘勿论。小乘如大众部化地部经部立现在之法有实体,过去未来之法无实体,故过去未来云者,已有当有之假名也。小乘之萨婆多部立三世实有法体恒有,谓三世之法历然实有,若为无法,则对于过去未来无可起谓为过去谓为未来思想之理。然则云何而立三世之别?解此者共有四论:一、类之不同,是法救尊者之说。有为之诸法,由未来来于现世时,舍未来之类而得现在之类,由现在迁于过去时,舍现在之类而得过去之类。三世之类虽异法体则实有也。喻如破金器而制余物,长短方圆之形虽异,而金体不异。二、相之不同,是妙音尊者之说。三世有各别之相,有为之诸法在于未来时,正合未来之法,故虽名未来而非离过去现在之相,来于现在时正合现在,故虽名现在之法,而非离过去未来之相,入于过去时正合过去之相,故虽名过去之相,而非离未来现在之相,依其正合之世相不同而有三世之异,法体则实有也。喻如持妻妾三人者,正染于其一人也。三、位之不同,是世友尊者之说。未来为未作用之位,现在为正作用之位,过去为已作用之位。有为之诸法迁流三世,在未作用之位则名未来,在正作用之位,则名现在,在已作用之位则名过去。依三位之不同,有三世之别,法体则实有也,喻如算盘之珠置千一之位,则名为一,置于十之位,则名为十,置于百之位,则名为百。名与作用虽异,体则一也。四、待之不同,是觉天尊者之说。待者待望之义,彼此望合。望前于后,为过去,望后于前为未来,望中于前后之为现在。依待望之不同有三世之别,法体则实有也。譬如一女,对于母,则为女,对于女,则为母,对于夫,则为妻也。已上四师称为婆沙之四评家。此四说中婆沙俱舍皆取就第三说作用而立之义,斯为最善。说详婆沙论七十七,俱舍论二十,颂疏一。
三世假实
发布时间:2025-05-21 13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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