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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门

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5:28

非正门也,有罪犯者,自此门驱出焉。

《禅苑清规·百丈规绳颂》云:“犯重焚衣钵,应当集众人,山藤聊示耻,驱摈出偏门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肃众》云:“或彼有所犯,即以拄杖杖之,集众烧衣钵、道具,遣逐偏门而出者,示耻辱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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